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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touch,还嫌不够劲?
by 车走 on Jan.28, 2010, under 互联网
9个月前写过一个blog,《apple的“上网本”注定是革命性的》,观点很简单——jobs只要捧出一个大一号的ipod touch,就足够革命和创造。今天他果然捧出了一个大touch。
网上看了一圈,很多人对iPad失望。如果不是最后的$499和29.99的data plan扭转了局面,这个发布可能会被视为失败(appl股价当时一路下跌也许能说明问题)。我觉得,同志们,够可以了,知足吧,大touch,还嫌不够劲吗?
偷懒,贴一下9个月前写的几段话。主要的判断和想法到今天也没什么变化。
假想一下,一个运行Mac OS系统,使用触摸屏技术,没有键盘(既是对ipod和iphone的延续,也响应了苹果对现有上网本键盘的批评),具备wi-fi/蓝牙和可选的3G连接,融合itunes和app store的产品,你可以叫它Macbook mini,更可以叫它ipod touch HD。它够“革命性”和“创造性”吗?
回答是:足够。苹果只要从ipod touch往前稍微走一步,就可以颠覆很多东西。所谓的“上网本”,生命力来自于两方面,一是作为廉价的个人电脑,二是作为移动互联网的使用工具。现有上网本的红火更多的依赖前者,ipod touch则是对后者潜力的挖掘。越来越广泛的wi-fi覆盖和3G让人们拥有新的网络体验,浏览网页、听音乐、看视频、写blog,这些本来就有的移动需求被释放出来,大一号的ipod touch不但可以满足这些需求,而且是用苹果的方式——iphone和ipod的成功已经证明了苹果在引导新的数字娱乐和软件应用体验方面的统治力。它所冲击的,不仅仅是PC厂商的tablet和“上网本”,还包括诸如亚马逊的Kindle这样的趋势性产品,甚至包括Windows 7。
很多人认为苹果在“上网本”市场上举棋不定。既对这个市场的迅猛发展感到不安,又对产品的品质忧心忡忡。苹果要做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难度很大。但其实趋势性的东西早已出现,就是ipod touch,只不过它的潜力要随着网络应用的丰富而逐渐显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苹果的“上网本”只要出现,就注定是革命性的。
“革命性”这个词儿有些泛滥,不过用在大一号的ipod touch上,恰如其分。
今天的发布上,jobs也是开宗明义把apple定义为“the largest mobile devices company in the world”。
当然,iPad还是有出人意料之处。自己的A4 CPU、$499的白菜价、与运营商合作no contract的data plan、多点触控对掌机游戏市场的潜在冲击,都让大家没白盼这么久。ipod之于音乐,iphone之于软件,ipad之于图书/影视/游戏,如果这种商业逻辑得到一以贯之的执行,apple就有希望影响更多人的日常生活。而在便携设备可以折叠、可以卷之前,iPad是把移动应用带给大多数人的最后一次革命。剩下的,就是显示性能和价格的改进了。好吧,我也觉得有点危言耸听,你当我信口开河好了。
update一段:刚才想了想,iBooks会不会变成美国的起点呢?看上去很完美的写作、发表、传播、支付一条龙。如果说app store为码农们带来了生财之道,也帮助一批软件公司发展,那么iBook面向的是供求两端都更宽广的市场——写作者与阅读者。传统出版社可以成为iBook的伙伴,个人也可以直接在iBook上出版销售自己的作品,同时它还给新的电子书出版营销代理机构留出了空间。epub格式也不封闭,还能把文字和多媒体结合起来。



